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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质化验技术知识

煤炭化验制备煤样需注意的事项

发布时间:2024-07-25 浏览次数:206次

煤炭化验制备煤样需注意的事项

为确定某些特性而按规定方法采取的、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煤叫煤样。

一、制备煤样应注意以下几点:

(1)分析煤样一律按GB474《煤样的制备方法》制备。在制备煤样时,若在室温下连续干燥1h后,煤样质量变化不超过0.1%,则为达到空气干燥状态。

(2)煤样应装入严密的容器中,通常可用带有严密的玻璃塞或塑料塞的广口玻璃瓶。煤样量占玻璃瓶总容量的1/2~3/4。

(3)称取煤样时,应先将其充分混匀,再进行称取。

(4)接收煤样时,应核对样品标签、通知单等,确认无误后,再检查样品的粒度、数量是否符合规定,符合规定方可收样。

二、煤样测定

煤样测定除特别要求外,每项分析试验都应对同一煤样进行二次测定。

为什么要进行二次测定?这是因为根据两次测定结果,可以发现在测试过程中是否有意外差错,以保证结果的可靠性。二次测定值的差,如不超过规定限度(重复性限T),则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,否则,需进行第三次测定。如三次测定值的极差小于或等于1.2T,则取三次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,否则需要进行第四次测定。如四次测定值的极差小于或等于1.3T,则取四次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,如极差大于1.3T,而其中三个测定值的极差小于或等于1.2T时,取该三个测值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。如上述条件均未达到,则应舍弃全部测定结果,并检查仪器和操作,然后重新进行测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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